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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OPINION
《基本法》第23 條的立法程序正式啟動,諮詢期為期一個月。以目前的立法進度,相信年中應該可以完成立法。
在過去20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新聞定期出現,不同部門也曾對本人諮詢合適的立法時間。個人的回應,就是很難找到一個完全安全合適的時間。所謂「安全合適」,其實就是立法過程不會遭到強烈的反對,又或者重蹈2003 年的政治風波。因為在當時的政治環境,無論何時啟動立法程序,都會遇上不同性質的選舉,而反對派亦必定利用23 條立法的議題轉化為選舉議題。就算沒有遇上選舉和立法同步進行,反對派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這不但是他們用來打擊政府、製造矛盾來攫取政治本錢的大好機會,而實際上,整個23 條的針對範圍,首當其衝的就是反對派的頭面政客。
真正打擊的是「反共」反對派人物
23 條所涵蓋的7 個範疇,與一般香港市民的生活根本沾不上邊。那7個範疇,不但跟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無關,甚至與一般性的政治活動的關係也不大。而真正受到打擊的,就是一些以「反共」作為政治資本的反對派頭面人物。而他們因為用「反共」作為招徠,他們又需要買政治保險,就只能利用外國力量,互相合作,各取所需。一旦有這些交易,香港反對派頭面人物的活動就不止是局限於香港特區之內;他們半推半就也好,心甘情願也好,其行徑就掉進23 條的範圍之內。在2014 年和2019 年的事件,這些關係,已經明目張膽、公諸於世。
2003 年的23 條立法,其實就是反對派與建制派的一個主戰場。如果23 條成功立法,反對派就少了許多政治武器,他們甚至不能自保——《港區國安法》的經驗就是明確證據。如果在2003 年順利就23條立法,那不但改寫了過去20 年的政治生態,也不會出現2014年和2019年的社會暴亂。
有相當數量的市民——尤其是青年人和學生——是受到反對派頭面政治人物煽惑去參與2019 年的暴亂。如果維護國家安全的事宜早經法律化,而明確的法律條文清楚規範正當的政治行為,那反對派以「反共」為招牌,再利用外國力量來做「護身符」的企圖就不管用,也不可能發生牽連甚廣的2019年事件。
港區國安法是針對2019 年的黑暴事件而出台的法律,目的就是「止暴制亂」。港區國安法只處理23 條針對的7項問題的其中兩項,其餘5項都須靠23 條立法。我們一國兩制研究中心,過去亦一直有追蹤香港市民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態度(見表)。認為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比率,在2020 年6月頒布港區國安法之前,其實都有七成多的支持率;認為沒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只有16%左右。經過3年多的發展,認為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比率,已經上升到83% ;認為沒有責任的比率,下跌到8.2% 。所以從大原則來看,絕大多數香港市民是自覺有責任去維護國家安全。
政府需清楚解釋條文針對對象
所以目前啟動23 條立法程序,所面對的政治環境是經過了頒布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而有所淨化,逐步回歸常態,「反共」已經不再是一項爭奪政治利益的議題;而民意基礎方面,亦是有接近八成半的市民自覺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這其實都是對23條立法的有利條件。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表示:「我們會盡快完成本地立法,補上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讓香港輕裝上陣,排除後顧之憂,集中精力拼經濟、拼發展、改善民生。」
在月內諮詢和往後立法過程中,政府需要清楚解釋有關條文所針對的對象和行為:一般市民日常生活固然不在23條涵蓋範圍之內,一般商業活動亦與國安法和23條無關。
如果商界有擔憂的確切例子,政府就應給予確切的答案。初步看了諮詢文件一遍,相當的一部分是修訂現行已經存在的法例條文;新增的部分,亦跟一般商業活動無關。實話實說,沒有什麼問題需要迴避。
用法律手段去處理國安問題,是最合適的方法。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